爱钓鱼

首页 > 钓鱼知识 > 钓鱼知识

钓鱼知识

违规垂钓最高罚20万!新《渔业法》实施,这些坑千万别踩

钓鱼知识徐大王爱钓鱼

五一假期打算去河边、湖边钓鱼放松?先停一停,别因为一时兴起栽了大跟头!从51日开始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正式落地施行,这是全国层面首次对休闲垂钓做出统一且明确的法律规范,彻底告别了过去管得松、尺度乱的局面。很多钓友可能还没意识到,以前觉得无伤大雅的垂钓行为,现在可能动辄面临几千、几万的罚款,最严重的甚至能罚到20万,更有甚者会追究刑事责任。今天就用大家能听懂的大白话,把新规里的重点、容易踩的坑,一次性说清楚,不管你是资深钓友还是偶尔休闲,都一定要看完,别等被罚了才追悔莫及。

首先要澄清一个大家最容易误解的点:新规不是禁钓,而是规范钓,不用慌着吐槽不让钓鱼了。新规明确说了,个人娱乐性垂钓不属于捕捞作业,不用办捕捞许可证,这给广大钓友吃了颗定心丸,但免证不代表无规矩,一旦突破底线,处罚力度绝对超出你的想象。先把最核心的处罚尺度说清楚,避免大家心存侥幸:新规实行阶梯式处罚,一般违规(比如钓具不合规、用违规饵料),会被责令改正,没收渔具渔获,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;较重违规(比如禁渔区禁渔期垂钓、用可视锚鱼),没收渔获和渔具,并处5000元到5万元罚款;而顶格违规,也就是用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破坏性方式,或者在禁渔区从事生产性捕捞,会没收工具和渔获,并处20万到200万元罚款,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证件、追究刑事责任——这就是大家所说的最高罚20的由来,可不是危言耸听。

接下来重点说说,哪些行为属于踩坑,尤其是我们日常垂钓中最容易忽略的,看完直接避开90%的违规风险。第一个最大的坑,就是在禁渔区、禁渔期垂钓,这也是新规管控最严的一条,没有任何例外。很多人觉得我就钓几条小鱼自己吃,没钓到就不算违规,但实际上,只要下竿就算违规,不管钓没钓到、钓后放没放,都要被处罚。比如今年3月,湖北有几名钓友在长江干流禁渔期垂钓,哪怕是空竿没上鱼,还是被执法人员查获,最终鱼竿被没收,每人罚款800元;安徽还有一位钓友,3月刚因违规垂钓被罚,4月又在禁渔期下水,被认定为屡教不改,罚款3000元还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。至于禁渔区和禁渔期,各地有明确规定,比如长江干流31日到630日禁止所有类型垂钓,珠江流域41日到630日允许单人单钩,黄河上游415日到715日禁止使用活饵,大家可以关注当地农业农村局的通知,提前查清楚,别凭经验行事。另外还要注意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为禁渔区、禁渔期的垂钓者提供交通、食宿等便利,比如去年湖北有一家农家乐,因为组织客人在禁渔期垂钓,不仅客人被罚,经营者也被处以1万元罚款,这个连带责任一定要记牢。

网友评论

需登陆后才能评论。